我市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划清普法“责任田” 奏响普法“大合唱”
·明确44个部门(单位)的普法重点,划清普法“责任田”
·要求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的宣传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我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44个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田”,共同奏响普法“大合唱”。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推动构建“大普法”格局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着力推动国家机关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推动绿色发展振兴,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重点单位任务清单,明确了44个部门(单位)的普法重点。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宪法、立法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监察委员会要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检察院要落实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环境保护部门要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侨联等群团组织也要广泛宣传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国家机关要把履行普法职责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雅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要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及本系统普法长期规划、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在普法方式方面,提出在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中开展普法,在国家机关执法、司法活动中开展普法,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等17条工作措施。在普法内容上,明确提出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深入学习宣传上级党委关于依法治理的决策部署,宣传地方性法规、制度,宣传法治雅安建设的具体实践,增强全社会参与法治雅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将普法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